在 EB-5 移民投资项目中,JCE 指的是Job-Creating Entity(创造就业实体)。它是 EB-5 项目中实际创造所需就业岗位的企业或项目。
与 NCE 的关系
在 EB-5 项目中,投资人的资金最初投入到新商业企业(NCE)中。然后,NCE将这些资金投放(投资、贷款或以其他方式转移)给JCE,由JCE负责项目开发并创造就业。
在创造就业中的角色
JCE 是直接或间接为每位 EB-5 投资人创造 10 个全职岗位的实体。在直投项目中,NCE和JCE往往是同一个实体(即经营实体本身)。
在区域中心(Regional Center)模式下,JCE通常是一个独立的公司,通过 NCE提供的EB-5资金来建设项目(例如房地产开发、制造业、酒店业等)。
运营结构
JCE 通常负责日常运营(例如施工、生产或服务),从而带来就业岗位的创造。即使 JCE 是独立实体,NCE 和 JCE 都必须遵守EB-5 商业计划并符合美国移民局(USCIS)在就业创造、资金使用及合规性方面的要求。
文件和合规性
JCE 的相关文件(如工资记录、施工合同、运营支出等)通常是证明满足所需就业岗位创造的依据。在区域中心项目中,可使用 经济模型(如 RIMS II、IMPLAN 等)来计算除了 JCE 本身直接创造的岗位外,还包括间接和衍生的就业岗位。
简言之,JCE 是通过使用 EB-5 资金来实施项目活动的管理方,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创造满足 EB-5 就业要求的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