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来自blog.lucidtext.com(推荐大家都看看,上面很多干货)
节选翻译
图片为投资结构与流程解释:

1. 投资人将资金投入NCE的账户(注*:NCE可以理解为区域中心)
2. NCE将EB-5资金通过债权或股权的方式投入JCE (注*:JCE即项目方)
3. JCE将资金投入项目中 4. JCE偿还债务/股权。 (注*:NCE有可能对资金进行再投资)
5. EB-5投资人退出 投资人总是认为所谓的将“资金至于风险之中(at risk)”的意思是从第一步到第五步总共的时间,而对于区域中心来说,这个期限一般从第二步开始计算。
USCIS并未规定NCE可以将投资人的资金掌管多长时间,不过一些基本原则是:
1.资金必须在就业成功后才能退出
2.只有在526E递交后才能退出
3. 必须在资金处于风险期限后才能退出。 所谓的“资金处于风险之中”,需要满足如下条件:
1. 投资人的所有资金都投入在项目之中(不能只是放在银行账户里)。
2. 项目正在进行商业活动(如:建造、运营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