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EB-5 投资移民中,NCE 代表 “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”(新商业企业)。
它指的是 EB-5 投资人将其投资资金投入的商业实体,在EB-5资金被投入NCE后,NCE会将资金投入JCE(就业创造实体)。
通常来说,NCE处于区域中心的管理之下。
定义
“新商业企业”是指从事合法营利性活动的商业实体。
它可以采用多种组织形式,包括公司、合伙企业(有限或普通)、控股公司、合资企业、商业信托或其他公共或私人所有的实体。
在 EB-5 中的角色
EB-5 投资人的资金首先投资到 NCE 中。
随后,NCE 会将这笔资金投向创造就业企业(JCE)——通常是直接负责创造所需就业岗位的项目或商业实体,即所谓的项目方(除非 NCE 本身同时也是 JCE,这种情况仅适用于直投项目)。
就业创造要求
每位 EB-5 投资人必须证明,他们对 NCE 的投资能够直接或在特定条件下间接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的美国就业岗位(或在某些情况下是保留 10 个岗位)。
在 直接投资(Direct EB-5) 模式下,NCE 通常就是创造就业的同一个实体。
在 区域中心(Regional Center EB-5) 模式下,NCE 则将资金投资到负责创造就业的 JCE。
法律合规
NCE 必须遵守美国的证券法律,并从事合法的营利性经营活动。
其组织结构需要保持透明,便于美国移民局(USCIS)监督,以确保所投资金的使用符合 EB-5 要求。
NCE 是 EB-5 资金的主要载体,EB-5 投资资金在此汇集或募集。对于直接投资项目,NCE 本身直接承担 EB-5 项目;而在区域中心模式下,NCE 则会将资金投向的项目方。